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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公安局“标准系统”引领“零案件”创建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高佳琪 | 发布时间: 2020-07-09 09:06

运城长安网讯   近日,《山西省公安机关“零案件”创建标准体系》印发后,芮城县副县长、公安局长李建刚高度重视,局党委下发通知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局民警认真学习,对照落实。政工部门组织全局民警进行“零案件”创建工作培训,带领民警逐条逐句认真学习领会《山西省公安机关“零案件”创建标准体系》,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迅速开展“零案件” 村(社区)单位、企业创建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省公安机关“零案件”创建标准体系》是“零案件”村(社区)单位、企业创建的重要依据。全局民警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省厅党委的要求上来,切实把开展“零案件”创建工作作为公安机关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始终保持昂扬的战斗姿态,全力以赴,确保以最优的成绩为“三零”创建工作再“加油”,为“零案件”工作再“加分”。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芮城县公安局成立了以李建刚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零案件”创建工作领导组。要求各单位一定要按照要求,科学制定工作措施,健全治安防范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辖区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围绕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治安案件当年零发案的要求,通过问题来倒查存在的漏洞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创新和落实防控措施,将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早在小。坚持目标导向,通过深入开展“零案件”创建工作,促使广大村(社区)、企业和单位符合创建标准的数量逐年上升,力争到2022年,全县“零案件”的村(社区)达到80%以上,企业和单位达到90%以上,实现案件少、秩序好。坚持结果导向,即以“零案件”单位创建为契机,以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抓手,不断提高基层治理力和水平,为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严格责任落实。全局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省公安厅《“零发案”标准体系》六大主体、六大创建标准要求和市公安局《“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四个方面28大项94项具体任务,逐项制定推进计划,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进一步压实责任,把各项工作逐一分解量化、细化、具体化,逐一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民警,确保“零案件”村(社区)单位、企业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督导考核。“零案件”创建标准体系工作点多、面广、线长,要求标准高,要求各单位一定要把此项工作当作深入学习贯彻省厅、市局党委决策部署的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局纪检督查、治安、交警、法制、考核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要求进行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零案件”创建工作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单位,要进行挂牌整顿;对工作不负责、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是营造宣传氛围。县局“三零”单位创建办公室、指挥中心、政工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安新媒体作用,积极营造“零案件”创建的浓厚宣传氛围。同时,对各单位在“零案件”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对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要通过电视、广播、两微一端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六是认真总结经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零案件”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建立长效机制,把具体的经验系统化、成功的经验制度化、探索的成果规范化,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交流学习。(孙辉 王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