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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建功新时代 司法为民铸忠诚——记山西省十佳执行干警张晶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7-02 10:43

  起诉、受理、立案、开庭、审判、执行……在贯穿法院一系列的工作中,执行工作被称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执行法官们作为这“最后一公里”的守护者,经常奔走在执行一线,接触各类失信被执行人,严重时甚至会面临人身安全问题,执行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在这条战线上的法官多为男性,然而,在盐湖区人民法院,却有这样一位女干警,在执行岗位上奉献青春十余载,她是同事眼中的铿锵玫瑰,用一腔热血谱写着一曲曲执行赞歌!

  

巾帼建功新时代,司法为民铸忠诚——记山西省十佳执行干警张晶

  张晶(右)和同事正在整理执行标的物


  张晶,女,盐湖区法院执行干警,1998年参加工作,经过法院多个岗位历练,2006年担任执行员,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任法官助理。人正理清显法威,巾帼绝不让须眉。选择执行工作的十余年间,张晶恪尽职守,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着法官誓言,捍卫公平正义,把坚定不移的信念和锲而不舍的追求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没有任何的豪言壮语,一面面闪耀的锦旗,便是对这名执行干警最大的肯定。张晶和她的团队在十余年的时间里为数千申请执行人实现权益,执行到位案款以亿元计。十余年,从刚入职的懵懂到如今的干练沉着,这一路的酸甜苦辣或许只有自己知道,她带着初心,用踏实的脚步捍卫着这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巾帼建功新时代,司法为民铸忠诚——记山西省十佳执行干警张晶


  在协助承办的一宗房产纠纷案中,运城市百余名业主在交房后未能如期拿到房屋产权证,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该企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限制高消费令,并对企业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之后,多次与被执行企业接洽、沟通、交涉,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但该企业工作人员一直都是拖延时间,消极态度,迟迟不向房管部门提供相关手续和材料,阻碍业主办理房产权证。执行进入僵局,不轻言放弃的张晶又和团队干警辗转多地,寻找被执行人,责令其履行义务。考虑到该案件双方对立情绪巨大,张晶便同其他执行人员持续深入小区、开设临时办公地点,为群众答疑解惑,分类归纳问题、千方百计平息群众情绪,待找到当事人后,张晶又与执行干警先后十余次与房屋管理中心反复做协调沟通工作。经过半年的艰苦努力,该小区104户居民领到了不动产权证,了结了一桩长达5年的执行案。

  “这些产权证分了三次发完,挺值当的,老百姓们辛辛苦苦攒的血汗钱,拿不到产权证当然着急,咱也是老百姓,能帮着多做一点是一点……”在接受采访时,依旧谦虚腼腆的张晶边准备下午现场执行的材料边说道。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重复和奔波可能是执行工作最真实的写照,张晶在执行路上不言弃,选择执行,初心不改;扎根执行,恪尽职守。“以实际行动当好一名执行员”,张晶说这就是她最基本的想法和信念。十余年的时间,张晶在业务上虚心学习、勤于思考,执行战线上四处奔波、乐于奉献,在执行难案、“骨头”案上敢于攻城拔寨、为民解忧,奏响了一曲“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执行之歌。

  

巾帼建功新时代,司法为民铸忠诚——记山西省十佳执行干警张晶


  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这一年里,张晶情、理、法交融,卯足干劲,坚守公义,秉持匠心,尽最大努力解决当事人的问题,上级法院、盐湖法院新媒体、山西日报、运城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多次集中报道展现盐湖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风采,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阳光法院的光辉形象再一次挺拔在河东大地。

  每一位法官都奔跑在追梦的法治路上。一柄千钧法槌,代表法律的威严和公正。每一次法槌落下,都是定纷止争的裁判、辨法析理的叮咛、公平正义的承载。张晶说,公正不仅要体现在裁判文书中,更要让人民群众摸得着、看得见,并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

  在执行某涉政府机关案件中,被执行单位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履行,并试图逃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调查阶段,张晶团队发现该单位使用不动产没有产权登记,且该单位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面对申请执行人的多次要求申请、奔波询问和被执行人的特殊主体,执行工作难度再度升级,为树立法治政府形象,张晶与同事们寻求更好的化解办法,奔走在双方调解路程上,在执行的过程中 ,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沟通,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使该起案件得到圆满的执行。

  作为一名执行女执行干警,在执行工作中,张晶既练就了一口能“啃骨头”的“钢牙铁齿”,也善于用女性独有的细致与耐心,摆事实,讲法律,在分清是非责任、讲清各种利害的前提下,以柔克刚地去化解执行工作中的矛盾与难题,以保障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双效合一。

  

巾帼建功新时代,司法为民铸忠诚——记山西省十佳执行干警张晶


  2018年6月,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准备腾退被执行人名下房屋时,张晶和协同作战的干警们意外发现案外人的存在,且案外人还重病在身,腾退工作被迫中断。张晶当即离断将案外人与亲属带回执行局,在执行局,张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摆事实讲道理,为案外人和家属讲清楚案件的因果关系,考虑到执行工作应当以保证当事人及案件所涉及人权益为基础的条件是,张晶向上级反映并在合法范围内为案外人争取到近半个月的缓冲期,后将该案成功执结。

  张晶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评判标准,一心为民、无私奉献。在家庭和工作关系中,张晶多次权衡后依旧把精力扑在了执行上,“娃他爸埋怨我,家里的日常起居方面一点都不称职……”在外出执行路上,张晶提起孩子和家庭是满脸的歉意和愧疚。2017年年末,临近年关,协助承办的四川农民工兄弟劳务合同纠纷案,张晶带领执行干警攻坚克难、不遗余力,在她的努力下,从立案到执结仅仅只用了10天时间,全部申请人就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执行款。“心系民工、执行神速”,这是四川兄弟对盐湖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最崇高的感谢和敬意。

  清正廉洁,不失本心。“廉洁和公正是对法官的最低要求。廉洁才能不偏不倚,公正才能杜绝欺诈。”这是张晶贴在办公桌上的一句话,以此警醒自己。多年的法院工作生涯也使张晶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应无愧于法院赋予她的神圣使命。多年办案过程中,她始终保持一身正气,始终坚信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堤坝。漫漫执行路,有的只是默默无闻和无私奉献的赤诚之心,尽管执行工作峥嵘坎坷,却不能阻挡张晶为执行工作拼搏、奋斗的脚步,她用一身正气和满腔热血,践行着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闪烁着人民法官亮丽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