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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荣获2018—2019年度运城市文明单位标兵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01-17 10:56

  运城长安网讯 (通讯员 石俊海)近日,市检察院被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2018年—2019年度文明单位标兵。

  两年来,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求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检察职业道德精神,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运城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市检察院将以此次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为契机,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的目标努力奋斗,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为推进运城市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