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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典型问题

来源:运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11-26 09:58

  一、永济市蒲州镇上麻坡村党支部书记卫莹秋监管不力,致使该村骗取粮食补贴款等问题。2012年至2017年,卫莹秋对该村粮食补贴管理和五保户确定工作领导监督不力,致使该村村委会主任卫旺朝、副主任兼会计郭英州虚报小麦面积192亩、玉米面积166亩,骗取粮食补贴款24099元;违规将生育有两个女儿的村民孙某某确定为五保户,领取供养金14700元。此外,卫莹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0月,卫莹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二、垣曲县王茅镇中心卫生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周刘拽对上级党委安排的工作不贯彻不落实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周刘拽对垣曲县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不重视不落实;不认真开展党的组织活动,采用变换服装和角度拍摄照片的方式把一次会议变成多次会议,以此应对检查工作,导致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王茅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未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2019年8月23日,周刘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绛县横水镇农经站原审核员郭安国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3年至2015年,郭安国在担任横水镇农经站审核员期间,工作失职,审核把关不严,致使绛县横水镇坡底村财务账上出现违规报销发票税款7541.94元、无明细无事由开支46540元、跨年度入账餐费1906元、大额支现718317.78元等问题。2019年10月,郭安国受到降低退休待遇处理。

  四、夏县住建局副局长杨江桦监管不力致使发生环保和安全生产事故问题。2018年9月至12月,杨江桦在分管企业环保、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督促落实不力,致使辖区内企业存在的“物料露天堆放、部分物料未苫盖”,被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回头看”时再次发现,造成不良影响,该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力度不够,工作失职,对辖区内一物流企业发生的致1人死亡安全生产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7月4日,杨江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五、夏县公安局水头派出所所长兰海鹏履职不到位,对辖区内黑加油站查办不力问题。2016年12月兰海鹏任夏县公安局水头派出所所长后,先后于2017年3月、2017年5月、2018年10月3次联合夏县安监局、商务粮食局对水头镇吉某某黑加油站进行检查、打击,3次检查均未按规定要求对吉某某黑加油站进行查处,致使吉某某在多次被查处后又改为购买油罐车非法运输、贩卖成品油,最终吉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夏县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兰海鹏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9月12日,兰海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