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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交警治理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出新招

来源:运城日报 | 责任编辑:古海珠 | 发布时间: 2020-01-07 09:31

运城长安网讯     发朋友圈或微博集赞、抄写交通法规、参加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为深化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文明水平,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1月5日起通过实施行人、非机动车“四选一”管理规定,提高广大市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切实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工作。

“四选一”管理规定是指执勤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发现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时,在向违法实施人说明违法行为的危害后,由违法实施人选择四项处罚方式中的一项接受处罚。四项处罚方式包括: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抄写行人非机动车交通安全“八不准”法规条文一次,填写文明交通承诺书,签订“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并将相关内容发至微博或微信朋友圈,集赞20个;参加不少于30分钟的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微信关注山西公安公众号,并进行交通违法学习在线考试。

整治行动期间,盐湖交警大队聚焦主城区,重点整治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商场、超市、学校等处的重要路段。整治内容包括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不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横过马路未走人行横道、跨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遇停止信号灯,路口非机动车超越停车线停靠、行人未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盐湖交警大队提醒广大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王海涛  葛崇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