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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警方抓获两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英 | 发布时间: 2020-06-03 10:17

运城长安网讯 5月26日,绛县公安局接部转线索:绛县横水镇西山底村民郭某持有的手机号码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该郭现在运城盐湖区附近活动。

  接到线索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民警对此线索展开调查。刑警二中队民警迅速赶赴运城盐湖区,因盐湖市区出租房较多,给摸排查找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民警经过数十个小时的走访排查,最终在一出租房内找到郭某并将其带回绛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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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该手机号为郭某在张某增(男,32岁,翼城县人)的安排下,由逯某杰(男,20岁,翼城县人)带其办理手机卡,办好的手机卡由逯某杰拿走。4月份郭某在张某增的烧烤店打工,逯某杰是张某增的朋友,逯某杰想通过卖手机号挣钱,给张某增许诺办一张卡给其70元钱,张某增安排郭某和樊某壮跟着逯某杰办理手机卡,办好手机卡后,由逯某杰把手机卡出售,共获利8000余元,逯某杰把赃款分给张某增1000余元。同时查明,逯某杰出售用郭某身份证办理的手机卡,现已实施三次电信诈骗犯罪,涉案资金三万余元。

  目前,逯某杰、张某增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实名办理手机卡提供给诈骗人员使用,只要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一律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而刑事拘留,切记贪图小利,害人害己。如有不用的银行卡、电话卡要及时注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任淑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