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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高铁救人被盘查:法律说的非常清楚!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3-21 08:23

医生抚危救厄,在高铁上对陌不相识的患病乘客出手相助,这本来是条“暖新闻”,但没想到却引起热议,原因有点出人意料——

  铁路员工全程录像,还在事后向这位女医生索要医师证,要求医生手写当时情况,并“签字画押”。

  


  这件事发生在17日柳州到南宁的高铁上。

  


  消息一出,立刻让网友气愤:拍照录像、查看证件、签字画押,如此提防好人,铁路部门这是想干啥?

  随后不久,南宁客运段发布致歉声明:

  


  “便于后续医院更好救治”“没有做好沟通解释,造成误解”,这些说法显然还是难以让网友信服,就像一位网友调侃所说,当年雷锋做好事不留名,现在医生见义勇为为什么非要出示证件?

  设身处地的想,女医生的遭遇让人感情上难以接受。这位医生听到列车的紧急广播,完全是出于治病救人的善意帮助陌不相识的旅客,却遭到了录像、索医师证、拍照存档、手写说明、签字画押一系列如同“盘查”一般的操作。

  “公事公办”中谁都会感觉自己受到怀疑和不信任,冷冰冰的“公事公办”像一瓢凉水,很容易就熄灭了见义勇为者的热情。财物损坏了可以用金钱弥补,感情受到了伤害,就像镜子上的裂痕,很难弥合。

  但理性地想想,铁路方面为什么要这么做?其实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既然乘客上了车,列车服务人员就有妥善照顾乘客的义务。乘客生了病,需要就医,乘务员通过广播“呼叫”医生帮忙,查看来者到底是不是医生,能不能救治乘客,也是他们应尽的义务。留下医生的姓名联系方式,拍摄写下诊疗经过,便于后续治疗,于情于理也并非说不通。

  


  那网民为何会如此敏感甚至反感?

  敏感的是“担责”。

  许多网友猜测,此举这是铁路部门为了“甩锅”——万一患病乘客有个三长两短,可以找医生来担责。这种的做法,肯定会让见义勇为者有所顾虑,害怕“引火上身”。长此以往,谁还愿意站出来帮忙施救?

  


  此前,类似让人心寒的事发生过不止一起两起,热心助人反被讹诈,挺身而出反受惩罚。

  很多人不知道,却非常重要的一个事实是:见义勇为,有法律撑腰!

  在刚刚过去的福州赵宇见义勇为案中,赵宇无罪获释,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我们就已经清晰地看到,我国没有让见义勇为者痛楚的法律,更没有让见义勇为者伤心的道理。

  还有《民法总则》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就是向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的底气所在,尽力而为,没有责任,没有麻烦,法律的利剑帮所有人斩断后顾之忧,让善念无障碍地变为善举。

  看似简单的条款呵护着医者仁心,更呵护着我们每一个人救人于危难之中的热情和本能。在法律维护的社会秩序里,没有强人所难,更不会有“强好人所难”。民法中这简单的一句话,是保障见义勇为者权利的底线,更是引领社会温暖向善的出发点。

  


  正义无罪,救人无责。中国的刑法如此,民法也是如此,保护、支持、鼓励永远是法律对一切见义勇为行为不变的态度。法治的保障下,只会让见义勇为者更能勇往直前——

  对见义勇为的保护、支持和鼓励更体现在中央的决策部署上,年初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教育、道德教化,改进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工作,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

  总书记这句话透露出来的信息,让我们有理由期待,对见义勇为者的褒奖还将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鼓励对违法行为的“看不惯”、保护对求助者的“放不下”、支持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的“等不了”,褒奖支撑社会道德的热心与勇敢……

  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英雄,但在法律的支持下,在正义感的驱动下,放下顾虑,我们每个人都将做的比我们想象中要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