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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法律服务超市减轻“诉累”

来源:山西法制报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8-08 10:13

  为了给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山西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建立以来,不断改善硬件设施,临街新开辟一个260平方米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多方协调,将公证处、正义律师事务所、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汇集在一起,通过各种渠道吸引优秀的专业人才,合理配置各种资源,形成强强组合,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增强了服务能力与品质,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

  公共法律服务圈高效联动

  机关律师和县、乡(镇)以及农村法律顾问有效整合,灵活调动,司法行政部门法律管理、普法宣传、基层等各科室之间整合,实现内部资源的无缝对接,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采取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有效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方便当事人就近获取信息,提出申请,同时大幅度减低法律援助成本。在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与法治宣传工作对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

  多部门衔接、细化工作流程

  提供便捷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与信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人社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完善衔接机制,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将有法律援助需求的群众引导到法律服务中心,由专家顾问团集体会诊,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县人民法院实现无缝对接,使一些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在立案、诉讼费用减免、诉讼保全、执行等各个环节得到便利,方便经济困难的诉讼案件当事人获取法律援助。同时建立法律服务中心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程序和规范,督促检查各部门对法律服务相关政策的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

  “一站式”法律服务超市

  减轻“问累”“跑累”“诉累”

  目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设置了8个窗口,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超市,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减轻“问累”“跑累”“诉累”。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认真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首次接待的中心工作人员受理案件后,在案件分流处理的过程中全程跟踪服务,确保群众获得满意的法律服务,严格遵循“谁接待、谁负责”,避免工作推诿,首问负责,职责到人。各窗口充分发挥其相应的职能,做到分工有序,职责到岗。实行统一协调下的分工负责制,充分发挥各窗口职能优势,有机整合,职责到位,确保“政府作为、群众受惠”。

  绛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过去四年的建设和完善中,不断克服困难,探索前行,将进一步抓好平台建设,在现在实体平台的基础上,逐步打造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网络平台,服务项目按需设置,居民自主点单,方便群众选择,为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一条龙的集约服务,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还把法治宣传贯穿其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认同度和满意率,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