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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检察院护航民企发展 开放日搭建检企联系平台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8-30 17:49

  运城长安网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8月27日,河津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河津工商联合会主席和民营企业代表共11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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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们实地参观了二楼版面展示大厅、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控申接待室、案件管理中心、扫黑除恶办公室、文化长廊等场所。随后院领导和与会代表们召开了座谈会,会议由河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王殿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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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上,副检察长贺旭东从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准确、及时、有效打击侵犯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监督;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方面通报了近年来河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树立保障理念,坚决依法从重打击涉企犯罪。二是落实刑事政策,创优发展环境。要通过依法办案、平等保护的努力,促进各类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三是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四是重视检察建议的作用,力争在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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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与会企业家结合自身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就检察机关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加强检企联系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河津市工商联合会主席张魁峰指出,此次“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为检企联系搭建了平台,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家要不断提高自身法治意识,增强谋求企业发展的底气和信心,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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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检察长钱如山在努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精准更优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确保民营企业在司法上与其他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适用法律平等,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二是立足监督主责主业,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涉及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和处理方式,强化立案监督和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着力解决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怠于执法等问题。三是构建新型检企关系。通过深入走访、亲商助企,了解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结合检察机关职能,开展送法律、送服务活动,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张卓瑞 谢天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