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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多元解纷 再续亲情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高佳琪 | 发布时间: 2019-12-27 09:03

运城长安网讯  万荣法院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平台,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对交通事故、医疗、家事、物业、劳动争议等纠纷实行“调裁审”一体化机制“一站式”解决,形成了法官、人民调解员、基层组织合力调处,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特别是对家事纠纷深入到纠纷当中、当事人家中,情感深处进行“春风化雨式”调解。

近日,万荣县通化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件。

这究竟是一件怎样的案件呢?下面我们还原一下事情的经过。

原、被告系养父女关系,原告薛某某夫妇于1990年收养4个月大的被告薛某娜为养女,将被告抚养长大,并为其招婿完婚。养母去世后,被告夫妇安葬养母。被告与其丈夫长期在外地经营一饭店,原告独自在万荣居住生活。

2012年原告与董某某登记结婚,被告与董某某及其子女因生活琐事产生纠纷,导致原、被告关系紧张,随后因原告患病需照料等原因致争执升级,董某某离开原告家,原、被告的关系进一步恶化,原告随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收养关系。被告认为对养父尽到了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虐待、遗弃行为,坚决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一审中,双方矛盾尤为尖锐,情绪对立,承办法官多方调解但终未果,眼看临近审限,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请,判后双方站在各自诉求的立场均提出上诉。

从程序上一审案子是结了,但是承办法官的职业心绪却未了结,眼见30年的父女关系被一份裁判隔离解散,承办法官决定案件一日未终了,调解不停步,便积极联络驻“站”调解员、村委会干部,共同研究出跟踪调解方案,并进行了各自分工,通过讲法律、说亲情,谈解除关系的不良后果,以法释理、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最终女儿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内疚,养父也认识到自己的态度过于决绝,双方自愿到运城中院撤回上诉、撤回起诉,养父女关系修复和好。

这个调解案例给两个“一站式”机制注入了正能量,增强了全院干警“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健康前行的信心。(靳 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