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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夸奖,暖心……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高佳琪 | 发布时间: 2019-12-27 09:13

运城长安网讯  近日,盐湖区法院执结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周某华如数拿到了工伤赔偿款。

“这事儿到法院执行上才用了不到10天,我心里暖和呀!真的谢谢盐湖区法院的公正执行,老百姓心里真得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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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来看,这是一起怎样的案件呢?

先前,周某华受雇于山西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其承包工地施工支模时意外受伤,造成多处身体骨折。

事故发生后,运城市盐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双方劳务关系争议及相应赔偿作出裁决,山西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不服裁决,遂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因被执行人山西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周某华于2019年11月12日向盐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收到该案后,执行法官鱼晓辉在第一时间利用执行查控系统,锁定并冻结被执行人的账户存款,并多次传唤其接受执行,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员吕飞晖在执行中多次上门联系身体不便的申请人,及时反馈最新情况并了解当事人诉求。迫于强大的法律震慑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将执行案款155758元如数支付申请人。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此案从立案执行到顺利执结仅耗时10天,有力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盐湖区法院在执行工作方面开设绿色通道,缩短立案时间,创新执行手段,利用科技信息技术,提高执行效果。充分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实实在在地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