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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为辅 教育为主!运城市检察院通报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来源:运城日报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06-03 11:07

日前,运城市检察院通报了2019年以来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受理批捕案件126件296人,批捕104件232人,其中受理批捕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的38件88人,批捕24件56人,不捕14件32人;受理审查起诉171件453人,提起公诉案件138件353人(包括被害人含未成年人的案件),其中受理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的58件142人,提起公诉44件98人,不起诉3件5人,附条件不起诉38人,提起抗诉6件,改判3件3人。

  一年多来,涉罪未成年人的不捕率为36.4%。相较于2018年度,2019年我市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增加48人,同比增加64.9%。全市未检部门做到了批捕、起诉准确率100%,无罪判决零发生。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打击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全面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开展量刑建议和释法说理工作。同时,认真贯彻“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大涉未成年人案件“两项监督”的力度和实效,积极适用未成年人特殊刑事政策,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90人,对身体和精神遭受到重大损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为18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6万余元。

  该院在立足本职履行职能的同时,积极推进整合社会力量,形成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工作合力。经过前期的各种协调努力,检察院、法院、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司法局、财政局、民政局、文明办、共青团、妇联十余家单位成立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保护支持体系,并在市检察院挂牌成立运城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全市13个县(市、区)院设立服务点和15个帮教基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义务活动等方式,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教育、法治教育、保护救助等服务,积极推进我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下发后,市检察院结合运城实际,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的意见》,并就“一号检察建议”如何在运城落实落地,与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座谈。今年4月15日,检察机关专门发出检察建议函,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开展入职审查。截至目前,市县两级检察院共排查走访学校、幼儿园283所,发现不符合“一号检察建议”问题苗头10个,提出检察建议16件,跟踪督促整改10个。

  近年来,市检察院非常重视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工作,制定出台了《运城市检察机关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施办法(试行)》,主动送法进校园。截至目前,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共选派238名优秀检察官担任254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法治副校长,其中市检察院选派20名检察官担任了24所市直中小学、幼儿园的法治副校长,实现了市直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全市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50余次,包括辖区内的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内容涉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欺凌”“防性侵”“防黑恶”等不同主题,覆盖8万名师生。

  为增强法治宣传的多样性、趣味性、实效性,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制作了7部微电影和微动画。其中,绛县检察院制作的《不要让孩子的成长有阴影》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第四届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十佳微动漫作品和最佳配音作品。(记者 张君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