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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公安局成功调解一起矛盾纠纷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古海珠 | 发布时间: 2020-08-13 17:58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冯菲)为深入推进“三零”单位创建,根据副县长、公安局长赵军的安排部署,稷山县公安局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于8月13日调解一起矛盾纠纷。

6月19日早上,李某荣(男,48岁)与李某锋(男,41岁)因宅基水路纠纷发生冲突,李某锋用菜刀将李某荣的手臂划伤,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李某锋故意伤害案于今年7月12日已调解完毕。

次月,双方又因宅基问题出现新的矛盾,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民警秉承“矛盾不上交”原则,又到双方家中进行调解,但双方僵持不下,民警见此情况立即联系蔡村乡政府、司法所、村两委及双方家属对二人开展思想工作,经过多次耐心调解,双方于8月13日达成赔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