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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旭辉工作法” 绘就乡村新“枫”景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4-04-25 10:27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范洁)在乡村,邻里之间产生纠纷很常见,但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处理不当,就会结怨更深,导致矛盾升级。一起来看芮城县人民法院陌南法庭法官王安东如何与村干部携手化解邻里土地纠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让群众满意。

基本案情

  陈某与李甲、李乙、李丙、李丁系同村不同组的村民,陈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载明:以田垄为界,临荒草地。随着时间的推移,该地块的北临变成了李甲等四人的住宅用地,李姓四人陆续在各自门前与陈某相邻的田垄上栽种了树木、修建了照壁。修建在田垄边上的照壁,给陈某农机耕作带来了不便;而树木的不断长大,也影响了陈某承包地里农作物的生长。陈某找四人协商无果,又对村委会的解决方案不满意,无奈到陌南法庭起诉,要求四人立即停止侵权,挖走树木、拆除照壁并赔偿农作物损失7000元。

解纷过程

  受理案件后,陌南法庭干警第一时间联系四被告并送达了应诉手续,并了解案件相关情况。法官王安东想:“案子好判,但执行难度很大,咱们要是能把这件案子圆满解决了,也算是给村民们办了一件好事。”于是,王安东先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但双方情绪激动,争吵不休,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四被告坚持认为并未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照壁也未修建在其田垄上,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案件却毫无进展,王安东提议让大家一起到现场看个究竟。同时,法庭联系村委会李主任以及村小组组长一同到现场见证。

  时值酷暑,玉米生长旺盛,对丈量土地造成了障碍。而原被告双方更是火上浇油,在现场争吵不休。加之现场围观群众议论纷纷,各抒己见,场面一度难以控制。法官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等玉米收获后再进行丈量。

  暑去秋来,玉米收获后,法庭遂联系四被告进行量地、调解,但四被告避而不见,到四人家中均不见人,电话微信也联系不上。在此过程中,王安东就该土地问题多次与村委会进行沟通,商讨彻底解决问题的方案,村委会李主任提出了把该问题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村里拟计划扩路,要对被告照壁区域进行清除,王安东也比较认可这一方案。

  经过努力,终于在临近春节联系上被告,并将开庭日期定于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开庭之日,法官再次组织庭前调解,村委会李主任提出了把该问题与村里修路进行统筹解决的方案,听完方案后,原告与四被告均同意,并达成了调解协议:以原告房屋北檐为界限,从西向东进行扩路,给原告造成的损失,由村委会一次性补偿原告5000元;房檐以北,从西至东沟边,界限以北至水泥路南,所有附着物(包括田垄上的树木、照壁)全部清除;扩路后,界限以北不再种植树木(不包括绿化树)。

  达成协议后,为了确保尽快履行到位,法官、李主任和原被告等前往现场,在大家共同见证下,工作人员对土地进行丈量、划分界限。几经波折,终于完成土地丈量,村委会联系挖掘机将附着物(包括田垄上的树木、照壁)挖掉推平。至此,陈某与四被告的纠纷圆满解决。围观村民们说:“这样看上去整齐多了,道路也宽了,是件好事情。”

  案件结束后,四名被告给王安东送来了锦旗,对其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真挚感谢,他们说,以前只考虑自己家门口的事,导致多年的老邻居见面都不说话。现在矛盾解决了,见面也不别扭了,道路宽敞了,看着也美观了,方便了他人的耕种,也方便了我们自己的出行,真真是一件好事。

典型意义

  陌南法庭王安东团队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就地实质解纷路径,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旭辉工作法”的内涵融入工作实际中,坚持以调解为主线,走进现场摸透双方心意,将心比心做调解,与村委会多次沟通研究方案,最终促成“调解+当场履行”,促使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用优质的司法服务为乡村振兴增添了一抹“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