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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检察院开展整治使用人民币图样冥币专项行动

来源:新绛政法委 | 责任编辑:郭蕊 | 发布时间: 2020-04-03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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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节扫墓祭祖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为推动祭祀用品市场规范运营,2020年3月31日至4月1日,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新绛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先后前往汾河湾市场、新城城区、老城城区、三泉镇等地的祭祀用品门店进行走访调查,在调查中发现本地多家祭祀用品门店存在销售人民币图样冥币的违法行为,冥币在颜色、尺寸、背景图案上与现在流通使用的第五套人民币基本一致,冥币正面仅将“中国人民银行”改为“天地通用银行”或“中国冥民银行”的字样。此外,还发现使用第四套人民币、第三套人民币图样的冥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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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作为我国的法定货币,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版式、图样均受法律保护,将冥币印刷成人民币的样式予以焚烧,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极大损害了人民币的权威性,将已故领导人、革命先辈和各族劳动人民的形象在冥币上使用,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光辉形象,伤害了社会公众对伟人和革命先辈的精神情感,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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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新绛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于2020年4月2日分别向新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新绛县支行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两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对全县祭祀市场进行整治和清查,规范人民币管理秩序,杜绝生产销售人民币图样冥币的行为再次发生。

  清明节恰逢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推行文明祭扫新风尚,特向全县人民发出倡议,希望全县人民在清明祭扫中做到文明祭扫、节俭祭扫、环保祭扫、安全祭扫,不买卖、使用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以文明祭祀的方式追思先辈、祭奠逝者,过一个守法、绿色、文明的清明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