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要闻 > 中央/省 >

省高院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家开放日”

来源:山西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10-18 09:05

  10月15日下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民营企业家开放日”和“民营企业家观摩庭审”活动。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瑞卿,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剑英及28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全程参加了活动。

  企业家们先后参观了省高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和山西法院七十年建设撷英展,观摩了由破产审判庭审理的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在座谈会上,省高院向企业家们赠送了专家组精心编写的《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并播放了山西法院信息化建设专题片。

  梁俊明、郝旭、张子玉、胡玉亭等四位企业家代表先后发言。他们一致认为,这次活动让大家零距离接触法院,通过观摩和考察立案、审判、执行的全流程和信息化建设成果,全面了解了全省法院在省高院党组的带领下在各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通过庭审观摩,深刻感受到人民法院在坚持公正执法、司法为民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同时也感受到法院工作的艰辛,并对立案、执行和法官待遇等提出了意见建议。希望法院继续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李剑英在发言中说,正值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一周年来临之际,省高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民营企业家开放日”和“民营企业家观摩庭审”两项活动意义重大。活动举办得严谨、充实、细致,让我们看到了省高院规范务实的工作作风,感觉到清风扑面、公平公正的浓厚氛围,给我们上了一堂法律公开课。希望省高院和省工商联一如既往加强交流合作,多为企业提供法律学习的机会,推动法律宣传进企业、进商会、进园区,形成民营企业崇尚法治、宣传法治、践行法治、推动法治的良好局面。

  翟瑞卿在讲话中指出,“民营企业家开放日”活动是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的。这项活动近期将在全省中、基层法院陆续开展,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希望各位企业家从内心信仰法律、相信法律的公正裁决。同时倡导法院工作人员要理解并学习企业家们干事创业的精神,尊重企业家的劳动。法官要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向全省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企业家解释法律、宣传法律。全省法院将在适当时机、常规性开展此类活动,继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人民法院公开、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司法形象,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