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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6个方面!《山西省2020年全面依法治省专项督察方案》公布

来源:山西司法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07-27 09:42

  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全面依法治省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以督察传导压力,进一步压实责任、促进整改、推动落实,为治晋兴晋强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7月17日下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2020年全面依法治省专项督察方案》。《督察方案》包括总体要求、督察对象、督察方式、督察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等6个方面内容。

  督察对象和方式是——

  今年全面依法治省专项督察将对全省11个设区市进行实地督察;

  对省直各部门采取书面督察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组织实施。

  督察内容具体是——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完成情况;

  2019年督察问题后续整改情况。

  督察工作要求是——

  关键少数必谈 关键问题必询 关键场所必访。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督察工作,各市要积极主动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加强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沟通协调,主动同督察组进行对接,密切协作配合。省委依法治省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各督察组、被督察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工作态势,确保督察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提升

  各部门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全面自查和实地督察过程中,既要全面总结梳理各项目标任务的推进情况,也要主动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找准本市本部门短板弱项,客观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各督察组要把握工作方向、聚焦督察重点、坚持问题导向。

  改进督察作风,确保督察实效

  实地督察要坚持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开展工作。督察要做到关键少数必谈,按规定的谈话范围与被督察市有关领导干部谈话,全面掌握情况;关键问题必询,认真梳理掌握相关领域群众反映集中、强烈的突出问题,深查细究,力求把问题找准摸透;关键场所必访,工作重心下沉到基层,实地走访查看政务服务大厅、一线执法单位、企业商户等,深度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