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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三到位”模式落实县乡村三级矛调中心建设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0-08-04 09:47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王康燕)在实施“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中,绛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县乡村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和举措来推进。通过深入各乡镇、村(社区)以及县直有关单位广泛走访调研、督查指导,进一步拧紧了思想发条,捋清了创建思路,压实了责任链条,采用“三到位”模式,推动中心工作开展。

  人员到位。在县级中心,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2名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整合各相关部门,采取集中常驻,轮流值班的方式,对各类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处理;在乡(镇)中心,配备1至2名专职调解员、1名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派员轮换入驻等方式,对各类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处理;在村(社区)级中心,村调解员、网格长、“两会一队”、五老人员轮换入驻等方式对各类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处理。场地到位。在县级中心,依托县综治中心,合理设置了接待登记区、候访区、便民服务台、公检法接访区、纪委监委接访区、职能部门接访区、行业调解服务区、心理调解服务区、律师咨询服务区、领导接访室、督查督办室、综合调处室共12个功能区;在乡(镇)中心,依托综治中心和司法所,合理设置“一窗五岗两室”8个功能区;在村(社区)中心,采用“3+X”模式,即信访受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拓展职能,形成“一中心多功能”的服务格局。运行到位。县乡村三级中心均设立一个对外窗口,统一受理群众申请、排查发现和移送(交办)的矛盾纠纷。明确调处内容、明确调处程序、明确调处时限。

  “三个到位”最大限度地保障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有效构建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正金字塔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