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法院院党组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来源:盐湖区法院 | 责任编辑:本站 | 发布时间: 2017-11-06 14:37
在全省法院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之际,盐湖区法院院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党组成员召开会议,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盐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荆聪敏主持会议。与会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开展了深入讨论。

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历史性盛会,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高屋建瓴、论述深刻,令人鼓舞、催人振奋,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的政治宣言,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纲领,是推进我国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指南,必将对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荆院长在互动讨论时强调,院党组领导一定要带动全院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贯穿法院工作始终。不断加强司法服务保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不断完善和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不断深化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最后,荆聪敏院长就充分认识十九大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十九大精神以及第四季度法院要抓的几项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讲解和部署安排,并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热潮。要用十九大精神统领全院整体工作和执法办案工作。机关党委要在制定学习规划的同时,抓好落实工作,在学习内容上,按照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做好总体安排,创新学习形式,开展主题活动,注重宣传报道,确保学习活动有声有色,走在区直机关的前列。
二是要党组成员要在学习活动中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要按时参加区委组织的学习活动。带头学原文,悟原理,领会实质,把握要点,武装头脑,要结合学习和本职工作,轮流给全院干警上党课。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和分管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对解决审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创新性、改进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要落实省高院副院长翟瑞卿来院调研时提出的四点要求。翟院长深入盐湖法院重点调研民商事审判工作,把盐湖法院作为省高院的联系点,要在全省法院推广本院的“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简化裁判文书改革做法,这给本院审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和新挑战。在调研汇报座谈会上,对本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意见,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问题是制约和影响民商事审判的关键和薄弱环节。最后提出的四点要求,是下一步整改提高的重点,院党组领导一定要重视起来,尽快拿出具体意见和方案。狠抓实干,全面落实。
四是要全力以赴抓好执法办案工作。积极响应省高院提出的“执行攻坚跨年大行动”,时间紧,任务重,面临的执法办案任务十分严峻,全体干警要有紧迫感,压力感和危机感。要抓紧时间,加班加点,提高结案率,确保审判质效。要全力以赴搞好信访案件排查摸底,实质化解,维稳维控工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


通过此次学习会议,班子成员深刻学习领会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纷纷表示,要紧密结合盐湖区法院工作实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上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努力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继续努力,为建设“幸福盐湖”添砖加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