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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举办党的十九大报告专题学习会

来源: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检察院 | 责任编辑:本站 | 发布时间: 2017-11-07 14:39

  为迅速传达贯彻市区会议精神,全面掀起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原文的基础上, 11月2日下午,盐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举办党的十九大报告专题学习会,段浩检察长原原本本地领学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全体班子成员在学习讨论时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大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是新时代党的旗帜和引领。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融入时代,展现作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工作,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段浩在学习会上强调:一是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身先士卒,作出示范,先学一步,学懂弄通做实。要组织分管部门干警和党小组成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等有关内容,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二是要通读原文,写好心得。充分认识理解学习十九大报告和新《党章》的重要时代意义,做到主动学习、认真学习,要以《党章》为行动指南,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三是要营造氛围,推进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学用结合,以学促作,用良好的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效果,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