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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适用问题培训会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本站 | 发布时间: 2018-03-06 15:42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聂文玲 杨俊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近日,新绛县公安局召开由全局执法办案民警共100余人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适用问题培训会。

  培训会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党委委员薛吉倡主持并作培训动员讲话,他要求办案民警从业务上加强自身技能,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会上,法制大队乔爱丹大队长和大家共同探讨学习了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重点学习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如何界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犯罪的区别及关联,及利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非法放贷讨债实施的犯罪行为等并提出一些在侦查工作中的建议。

  李杰副局长主讲寻衅滋事罪的适用,从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条件、司法认定、司法解释三个方面将寻衅滋事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做了详细介绍,并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利用信息网络、信访活动等方式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作了重点阐述。

  培训中,全体执法办案民警认真听、认真记,准确掌握了扫黑除恶的法律法规及办理此类案件要注意的问题,纷纷表示一定将所学到的东西同执法实际结合起来,为全局扫黑除恶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