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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无冕之王”不容冒充 勒索诈骗难逃制裁!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古海珠 | 发布时间: 2023-01-16 11:16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孟新磊)假冒记者,以在网上曝光他人负面信息相要挟,勒索钱财,谎称可帮企业解决煤球运输问题骗取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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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2021年,永济某村村民曹某冒充记者,以沙场手续不全、别墅项目接电不规范、垃圾填埋场污染环境等问题为由,威胁要在网上曝光,向相关企业索要钱财约4万元。但是,敲诈勒索相关企业已不足以满足曹某的“胃口”,曹某还谎称可以帮人“解决问题”,妄图获取更大的利益。

  2019年,陕西省潼关县在芮城县风陵渡大桥设立煤灰检测站,对过往运输煤炭进行执法检查,风陵渡镇某村18家煤球生产厂通过该检测站销往陕西的煤球受到影响。该村副主任王某想要通过媒体监督煤炭检测站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来解决煤球销售过境问题。经人介绍,王某结识自称记者的曹某,曹某称其能摆平“煤过河”问题。期间,曹某与同伙冒充记者身份,骗取王某等人5万余元。却未按照承诺在权威媒体发表文章,该村运煤问题未能解决。

  永济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冒充记者身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在网上报道他人负面信息,利用被害人害怕被曝光的心理,敲诈钱财,数额较大。曹某伙同他人虚构记者身份,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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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是社会公器,假记者、假媒体利用公众的信任,以曝光和办事要挟、诈骗,不仅损害了媒体公信力,更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破坏了营商环境,给地方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通过此案的审理,在一定程度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促进了营商环境的法治化,为永济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