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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调”“两案结” 实质解纷暖人心

来源:稷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5-07-31 10:27

近日,稷山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相关联的行政案件撤诉,实现了“一案调”“两案结”,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简要案情:一起继承引发两起纠纷

王某因病去世后,遗留下存款及房屋,由于未立遗嘱,其母亲和妻子、两个孩子因继承产生纠纷,原本温馨和谐的一家人对簿公堂。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了解到遗产之一房产登记在死者与其妻子名下,死者的母亲称该房产原本登记在自己名下,儿媳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产变更登记到儿子和儿媳的名下,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房产的所有权登记。

协商调解:一揽子解决民行争议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分析研判案情,发现房产权属登记直接影响遗产的范围,无论是等待行政判决生效,亦或有争议部分由各方当事人另行解决,均会拉长纠纷解决周期,增加诉讼成本,还可能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经过多轮沟通化解,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明确了房产归属,确定了遗产的分配方案,实现了“一案调”“两案结”。

下一步,稷山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力争纠纷一次性化解,降低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司法为民,高效便民。

通讯员:韩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