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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建:忠诚职守铸警魂 扫黑除恶保平安

来源:未知 | 责任编辑:运城长安网 | 发布时间: 2021-01-28 11:43

  张宏建,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员,1982年2月参加工作,现系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刑警大队二级警长。2021年1月,被山西省公安厅授予个人二等功。

张宏建参加工作以来,思想和行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能够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坚持“全心全力为人民服务”宗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切实履行自己岗位职责,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爱岗敬业、严于律己,积极参与侦破各类疑难案件,无怨无悔地为刑侦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在平时的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冲锋在前,英勇无畏,在担任中队长期间,带领民警侦破各类案件2000余起,其中侦破凶杀案5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00余人,抓获逃犯150余人。先后受到山西省政府嘉奖,多次评选为运城市公安局优秀侦查员,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先进工作者,积极指挥侦破了2007年卫某某系列杀人案、2010年郭某某故意杀人案、2011年刘某某故意杀人案、2015年陈某某故意杀人案,特别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运城市公安局侦办的“2018.7.12”邓某某涉黑案件以及“2019.10.9”高某某涉黑案件中,认真严谨,缜密侦查,连续作战,为成功侦破案件起到了关键作用,作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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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侦办运城市公安局“2018.7.12”邓某某涉黑案件中共抓获60余名犯罪嫌疑人,邓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职务侵占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非法持有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移交纪委处理70余名公职人员。

  在侦办运城市公安局“2019.10.9”高某某涉黑案件中,张宏建带领专案组成员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攻坚克难,令所有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破获刑案28起,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案件。

  2018年4月份以来,邓某某“不当言论”在网上曝光后,引起了省、市领导高度关注,与此同时,省、市公安机关陆续接到举报邓某某涉黑犯罪线索,永济市公安局将该案立为“2018.7.12”专案侦查,经过30多天的侦查,运城市公安局“2018.7.12”专案组于8月23日统一收网,抓获了以邓某某为首的主要涉黑成员15名。2018年9月份,案件审讯工作陷入困境,2018年10月份,运城市公安局扫黑办抽调张宏建到永济侦办邓某某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张宏建进入专案组后,仔细阅卷,尽快投入到案件审讯工作。

  在对犯罪嫌疑人邓某某的弟弟邓某龙的审讯中,具有村委干部身份的邓某龙在面对专案组同志的讯问时十分抗拒,态度消极,极度不配合,张宏建接手该案时,已经是邓某龙在留置室的第十一天,在十一天里邓某龙始终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张宏建和邓某龙进行谈话时一直观察着邓某龙的情绪,在邓某龙不配合时,就询问其有什么需求、在留置室内的生活是否有保障、是否有什么其他需求,在张宏建一再做工作下,邓某龙渐渐放下了戒备,交代了其参与其哥哥邓某某黑社会组织系列案件,并在永济市华圣铝厂实施了一系列盗窃电解质、铝片的犯罪行为,涉案价值共计1100余万元。张宏建拿下邓某龙,为专案组打开了突破口,查明了以邓某某为首的盗窃团伙通过盗窃获取巨额资金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资金,并实施多起犯罪行为的事实。

  在审讯邓某某专案工作中,由于本案涉案犯罪嫌疑人众多,多数是异地羁押,羁押在河津、临猗、芮城、平陆、永济等地看守所。张宏建家在盐湖区,在专案组工作的半年中,为了案件能够更好地顺利进展,张宏建身体力行,不怕苦,不怕累,不畏严寒酷暑,加班加点,积极联系,多方收集犯罪线索。

  邓某某案件移送起诉后,2019年4月张宏建受运城市公安局扫黑办委托,开展对高某某涉黑线索进行了初查,经过两个多月的秘密侦查,初步掌握了以高某某为首,高利放贷,涉嫌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一些列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9月,运城市公安局指定盐湖公安分局对高某某涉黑一案开展专案侦查,张宏建重新投入到全新的专案中,带领专案组民警进驻永济,夜以继日的进行侦查。2019年10月28日,专案组对高某某涉黑八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集中收网,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由于高某某涉黑一案时间跨度长、案件侦破难度大,张宏建带领专案组民警在永济克服异地办案调查取证的困难,特别是在侦办此案中克服疫情防控带来的不便,攻坚克难,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8起,成功打掉以高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令所有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

  张宏建由于常年累月的加班加点,积劳成疾,患有心脏病的他,所有的时间都扑在了专案侦办工作中,在侦办邓某某黑社会案件以及高某某黑社会案件中,张宏建放弃了所有的公休日、节假日,尤其在春节和元宵佳节这类和家人团聚的日子,大多数人都沉浸在过节的喜乐中,他抽丝剥茧、以身作则,仍然坚守岗位,带领民警在外地进行调查取证、讯问犯罪嫌疑人,始终奋战在扫黑除恶的最前沿。在他忘我的工作节奏下,专案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战果,所有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都认罪伏法。在公与私的天平上,他时刻以一名老民警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以公安事业为重、以为专案顺利开展为重,无私奉献,舍小家顾大家,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

  正是在张宏建一点一滴的攻坚下,2019年10月25日,邓某某被判决,共涉11项罪名,获刑25年,全部财产被没收。曾经在山西省永济市显赫一时、把自己看得十分高大的邓某某现在的身份是阶下囚,无论怎么狂妄,已经是无力回天。高某某涉黑一案已于2020年8月28日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现案件正在审理中。

  


  张宏建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兢兢业业,无怨无悔,他时刻鞭策自己,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饱满的工作态度,发挥“老黄牛”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警察本色,以自己的实际作风映射出一名劳动者开拓创新,甘于奉献,勇于担当的职业道德,彰显了公安民警的良好风貌,在维护人民安居乐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