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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要打造涉外法律服务“山西品牌”

来源:山西日报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12-18 17:03

  近日,从省司法厅获悉,我省出台《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为参与“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我省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为我省企业和公民“走出去”、为我省企业国际投融资提供法律服务等四项主要任务。到2020年,培养一批在业务领域、服务能力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实现我省律师事务所境外设立分支机构零的突破,培养50名具有世界眼光、国际视野的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有效拓展,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竞争力显著提高,打造涉外法律服务“山西品牌”,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涉外法律服务要建省级“人才库”

  我省将培养一批在业务领域、服务能力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鼓励支持我省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国际化、规模化发展,推出一批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示范单位(项目)。涉外法律人才纳入省重点人才工程培养计划,争取到2020年培养50名具有世界眼光、国际视野的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健全完善优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推荐机制,加大高层次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力度。在政府外事、商务等主管部门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涉外企业根据需要设立公司律师。建立我省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为政府、企业重大涉外活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适度增加涉外公证员数量,通过鼓励适度竞争,进一步提高涉外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

  网上与网下法律服务方式“高融合”

  在创新涉外法律服务方式上,提出探索新的涉外法律服务方式,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涉外法律服务模式创新,培育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借助微信、微博等现代科技手段,推动网上法律服务与网下法律服务相结合。促进涉外法律服务业与会计、金融、保险、证券等其他服务业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

  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零突破”

  我省将稳步推进法律服务业开放,探索、支持我省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顾问,支持并规范省内律师事务所与境外律师事务所以业务联盟等方式开展业务合作。鼓励、支持我省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实现我省律师事务所境外设立分支机构零的突破。探索我省法律服务业对香港、澳门的开放措施,研究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山西律师事务所与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合作。

  政府采购涉外法律服务“加力度”

  我省将积极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企业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发布对外经贸发展动态和涉外法律服务需求信息,把涉外法律服务作为境内外国际服务贸易展览会和经贸洽谈的重要内容予以推介,推动我省法律服务机构为我国对外签订双边、多边条约,对外开展战略与经济对话、人文交流、高层磋商等提供法律服务。加大政府采购涉外法律服务的力度,鼓励我省优秀涉外律师人才积极为政府采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鼓励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优先选择我省或者国内其他地区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在外包服务、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境外投融资等项目中重视发挥法律服务机构的作用。落实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为涉外法律服务发展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