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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问责 新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9月1日起施行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 责任编辑:杨润丽 | 发布时间: 2019-09-24 08:56

    新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9月1日起施行
    强化规范问责精准问责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大利器,为党内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3年来,许多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3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已集中发布172起问责典型案例。2018年全国有1.3万个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237个纪委(纪检组),6.1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

 2019年9月1日,新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开始施行。此次问责条例修订,坚持问题导向,着眼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加问责程序,从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对问责工作予以全面规范,努力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磊

因为对当地一家农场的非法排污等问题的查处失职失责,今年8月,江西省永丰县委对1个乡镇、4个县直部门的17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日在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时提到的一个案例。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已成常态。《法制日报》记者统计显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3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已集中发布172起问责典型案例。

根据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披露的数据,2018年全国有1.3万个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237个纪委(纪检组),6.1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

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实践,中央对问责条例进行较大幅度的修订,进一步健全完善问责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方式等,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

问责条例实施三年 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江西省永丰县恩江镇一家农场自建设运营以来,一直没有办理动工报建、林地审批、设施农业用地审批和环保认定手续,且环保设施不完善、排放不达标,甚至直接安装水管将污水排入恩江河,严重影响生态环境。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经调查,恩江镇、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今年8月,永丰县委对上述1个乡镇、4个县直部门的17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处理等。

这只是2016年7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印发以来问责工作的一个缩影。

实际上,这3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时常集中发布问责典型案例。例如,今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就发布了云南省通报的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

其中,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毅等人因文山州民政局违规挪用上海协作扶贫援助资金被问责。

2014年至2017年,文山州民政局违规挪用上海市对口支援因战伤残人员安装假肢项目资金106.69万元,用于购置空调、发放精神文明单位奖金、报销差旅费等支出,以上款项均已归还。

王毅和郭凤琪在担任文山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疏于监管,对挪用援助项目资金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19日,升任文山州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的王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现任文山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凤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显示,问责条例实施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已集中通报了172起问责典型案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大利器,为党内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3年来,许多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称。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披露的数据证实,仅2018年,全国就有1.3万个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237个纪委(纪检组),6.1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

总结提炼宝贵经验 内容方式不断创新

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也是我国首部聚焦问责工作的党内法规。

2016年1月,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提出:“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党的责任重如泰山。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

同年6月1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部分地区和部门查处的7起典型问题,都是因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因对下属单位负责人违法问题未按规定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山西省煤炭地质局党委原书记潘增武被问责是第一起。

潘增武在担任山西省煤炭地质局党委书记期间,山西省煤炭地质局下属115院原党委书记闫全福、原院长王刚、原副院长谢平安,因单位行贿犯罪被判处刑罚,但潘增武迟迟不同意对3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直到几年后,在山西省委巡视组督促下,山西省煤炭地质局才给予闫全福等3人党纪政纪处分。2016年2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潘增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降低退休待遇。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此次通报的7起典型问题中,还包括原上海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焰等人,因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力被问责;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委原副书记、县长费长辉因班子成员严重违纪,且未如实报告有关情况被问责等。

上述通报发布不久,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19年9月1日,新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开始施行。时隔3年,中央为何修订问责条例?

“问责条例实施3年来,问责持续深入,内容和方式不断创新,为完善问责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需要加以总结提炼。同时,实践中也出现了问责不到位、程序不规范、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介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称,这其中既有问责不严、避重就轻的问题,也有问责泛化、简单粗暴的问题;既有问责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也有问责尺度把握不一的问题;既有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自己整改落实的问题,也有以追究直接责任代替追究领导责任的问题;既有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等没有根除的老问题,也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断凸显的新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称,有的党员干部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

此外,从查处的案例看,有的一把手对反腐败不抓不管,有的领导干部在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扶贫脱贫等涉及群众现实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有的地方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的问题得不到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

规范问责精准问责 制度笼子越扎越密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文数量增加到27条,相比修订前的13条,增加了一倍多。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亮点之一,是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

问责条例第一条明确了立规目的和依据,是“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则被写入第二条之中。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人称,修订和执行问责条例,目的就是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机关敢于问责、善于问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把党中央既定的行动纲领、战略目标、工作蓝图变为现实。

修订后的问责条例还细化了问责主体,对不同问责主体的职责作了具体细化规定,明确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纪委派驻(派出)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开展问责工作等。

此外,在“问责什么”方面,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丰富细化问责情形将原有的6大类问责情形修改为11大类,提出更高更严标准。

修订后的问责条例将党的建设缺失情形进行拓展,对维护党的纪律不力等情形进行细化,具体明确为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党的思想建设缺失、党的组织建设薄弱、党的作风建设松懈、党的纪律建设抓得不严等问责情形。

例如,将“党的政治建设”专设一项进行描述,“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未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不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说,这些新增、细化的问责情形,给党组织、党员干部划出一道道更为清晰可见的“高压线”,对履职尽责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指向清晰、标准明确,有利于解决问责不到位和泛化简单化问题,为精准问责提供制度保障。

修订后的问责条例还明确了纪委、党的工作机关启动问责调查、作出问责决定等有关事项应当报经同级党委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批准的情形;对问责程序的健全规范,使审批流程更加明确具体,给问责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南;增加问责对象权利保障和救济程序等。

“此次问责条例修订,坚持问题导向,着眼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加问责程序,从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对问责工作予以全面规范,努力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称。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称,问责条例的修订,就是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问责的原则、程序和方式,进一步强化规范问责、精准问责,使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越扎越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