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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规则出事故 交警:负全责

来源: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高佳琪 | 发布时间: 2021-05-08 09:26

4月29日17时40分许,临猗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郇阳岗十字路口,一辆由东向西行驶、向南左转弯的二轮电动车,与一辆由东向西直行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科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介入调查。

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及电子监控显示,办案民警初步认定,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驾驶人吕某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小轿车正常通行,驾驶人无责任。

临猗交警借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通过装有信号灯指挥的路口时,一定要遵循“红灯停、绿灯行”通行规则,切莫争时抢行,以免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