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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惹纠纷 耐心调解暖人心

来源:临猗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高佳琪 | 发布时间: 2021-04-23 10:42

2020年4月,张某做生意需要租赁场地,经和有场地的孙某协商,租用孙某的场地做生意,约定年租金3万元,合同签订时先付1.5万元,剩余租金当年10月份付清。合同签订几天后,张某即反悔不想租用,便找孙某解除合同,而孙某却认为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不同意解除合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张某便向临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并返还租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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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民事审判庭武宝生团队受理此案后,经开庭审理后发现此案争议标的并不大,但双方纠纷已长达一年没有解决,导致房屋空置。审理中,孙某又提起反诉,要求张某给付剩余租赁费,为了尽最大努力减少当事人的损失,及时化解双方之间的纠纷。庭后,武宝生团队发挥团队的集体力量,先行背靠背调解,再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面对面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握手言和。既为双方当事人节约了时间和诉讼成本,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