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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法院公开宣判一涉黑恶势力案件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4-04 09:15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金磊)日前,临猗县人民法院对李某等四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审理查明:在2015年8月至2017年5月期间,该恶势力团伙逞强耍横,多次无故生事,随意殴打他人,先后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一次,持械寻衅滋事两次,一般违法行为一次。

  法院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其余被告人均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今后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临猗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统筹指导,下更大决心、用更大力气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毒瘤”。一要统筹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部署和阶段工作重点,抓好依法严惩和综合治理,坚持扫黑除恶和破“网”打“伞”同步推进。二要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的成效。三要进一步强化专业审判力量,完善工作制度,并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四要进一步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主动开展宣传、普法,充分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战果和良好成效。五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领导责任,真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六要强化整改落实,围绕中央、省、市、县督导的工作重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七要强化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决不允许对上级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