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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城区中心派出所查处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古海珠 | 发布时间: 2020-09-02 15:36

  运城长安网讯 (通讯员 张卓瑞)8月29日,河津市公安局城区中心派出所民警发现市区海华名园北门外市民薛某因搬家在空地燃放烟花爆竹,延平家园小广场市民胡某也因搬家燃放烟花爆竹,经询问,薛某和胡某对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他们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告知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后果,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二人均处以500元罚款。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山西省政府第77次常委会议决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全省禁止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

民警提醒:望广大市民朋友认真遵守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为创建山清水秀的环境尽一份责任。违者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