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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公安局关于两起电信诈骗案的通报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古海珠 | 发布时间: 2020-12-18 16:19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卓瑞)2020年12月12日、14日,河津市公安局城区中心派出所接群众赵某霞(女,39岁,赵家庄人,暂住吴家关村)和姚某娜(女,31岁,万荣人,暂住高家湾村)报警称她们在网上刷单、网络贷款分别被骗1.1万余元和3.2万余元。

  经查,12月2日,赵某霞在咸鱼APP上浏览二手物品,看到某手工加工的招聘广告内容为可通过抢订单返佣金。赵遂根据广告提示下载“转数快APP”。该平台承诺“购买价值100元物品返还1.8元,按照该平台要求操作,赵某霞连续5天获利1100元。第6天,抢单1.1万元后对方未返钱发现被骗。

  12月14日姚某娜收到陌生电话询问其是否需要贷款后,姚某娜按对方要求添加微信并下载“平安好贷APP”,在该平台注册个人信息申请贷款时,对方告知姚某娜卡号填写错误,要求姚写委托书并转账1.5万元才可以更改卡号。姚某娜按要求操作写委托书并转账后,提取贷款时对方又告知账号冻结,需再转账1.7万元才能解冻,姚某娜再转1.7万元后发现被骗。

  以上两起电诈案和之前我们通报的电诈案骗子实施手段相同,骗术一致,而赵、姚二人也和之前的受害人一样:轻信对方,轻易转账。如果二人按照民警忠告,始终不给对方转钱,骗子阴谋就不会得逞。

  在此,民警再次告知广大群众:谨记生人要求网上转钱不可取,若要转钱必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