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平安 >

全市法院系统3年审理一审黑恶案件175件1102人

来源:运城日报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1-03-25 15:48

  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法院共审理一审黑恶案件175件1102人,审结二审黑恶案件101件,判处5年以上刑罚287人,其中无期以上10人,在全省法院率先实现了“清零”目标,办案数量最多。

  2018年,党中央作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后,市县两级法院立即成立扫黑除恶领导组,制定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建立健全周报告制度、台账制度等,保障了工作开展。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专门审判团队,举全院之力全院之智,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进行。

  “侯氏兄弟涉黑案件”是中央政法委督办的重点案件。市中院先后4次召开协调会,详细制订了周密的庭审预案、宣传报道等方案。该案9名被告人涉及16项罪名88起犯罪事实,案情复杂,连续开庭4天。工作人员不分昼夜,合议庭法官加班加点,于庭审结束后5日内撰写出40万字判决书并公开宣判,成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早宣判的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之一,打响了山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该案被评为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之一。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中院制定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庭审的工作规程(暂行)》《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方案》等,在看守所实行全封闭管理的情况下,积极协调公安局看守所、检察院,采取远程视频开庭或在看守所搭建临时法庭开庭审理的方式,深入推进涉黑涉恶案件审理。盐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马军民等22人涉黑案,绛县法院审理的崔建国等22人涉黑案,垣曲法院审理的黄昭君等12人涉黑案,市中院审理的伊振华等22人涉黑案,都是在看守所内搭建临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扫黑除恶必须深挖根治、打伞破网、打财断血。3年来,市中院党组把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提高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贯彻党中央依法严惩方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以铁的手腕和敢打必胜的勇气,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3年来,共判处“保护伞”8人,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2018年春节期间,市中院领导和相关人员放弃休假,积极筹划协调部署,正月初七节后上班第一天就开庭审理了黑社会“保护伞”闻喜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景益民等10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省检察院组织200余名检察官旁听。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收官之年。市中院围绕“六清”任务,紧盯“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两大目标,开展了“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到当年的9月21日,在全省率先完成阶段性任务。

  为保证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的顺利执行,市中院成立了“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领导组”,建立了刑事审判庭与执行局工作衔接机制,多次开展“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专项行动,设立涉黑案件财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一周一报。坚持审判执行工作月通报、季分析和每月一次执行例会、一次执行开放日。截至2020年年底,共立案执行104件,执结32件,终结72件,执行到位30195.2万余元。

  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市中院针对金融、建筑装潢、文化旅游、古墓遗址保护、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行业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及时向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424份,促进了行业整治。如套路贷、车贷等金融领域出现的管理漏洞,及时提醒金融监管部门加强管理,并组织开展全市法院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百日行动”,维护地方金融稳定。针对把持基层政权、巧取豪夺的村霸、行霸问题,建议基层党委进行政治巡察,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开展群防群治,乡村治理有了明显改善,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批案件,净化一方环境”的效果。(记者 张君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