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平安 >

别心存侥幸!平陆交警查获两起酒驾违法行为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09-18 16:35

运城长安网讯 (通讯员 杨云)9月15日晚,平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各中队,在城区圣人大街、傅岩路、太阳路等路段,开展整治酒驾行动,查处了两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1632299798139872.jpg

20时许,一辆号牌为晋M5*7**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傅岩路与春元街十字路口处被张店中队民警查获。经检测,驾驶员顾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 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给予顾某某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1632299821752417.jpg

21时59分,大桥中队民警在圣人大街砥柱广场路段对途经车辆进行检查过程中,查处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时,闻到驾驶员师某某身上有酒味,经过呼吸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8mg/100ml,为饮酒驾驶。经查,2019年8月20日,该驾驶人师某某曾在条山大街西口100米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大桥中队民警查处一次,此次酒驾为二次酒驾。民警依法对师某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不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三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2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给予行政拘留10日以下的处罚决定。

平陆公安交警温馨提示:饮酒驾驶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切记饮酒莫驾车,驾车莫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