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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公安破获系列盗窃车内财物案件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2-02-15 11:06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赵捷)两节期间,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警在岗、全力投入,把做好两节安保作为新年开局揭幕战,用忠诚和责任守护平安,扎实做好治安防控工作,始终保持对“盗抢骗”等民生侵财案件的严打高压态势,为万家团圆铸牢安全防线,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2022年1月27日,盐湖公安分局刑警南城中队陆续接到群众报案称,路边停放的汽车玻璃被砸、车内财物被盗。

  时值年关,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第一时间调取了案发地附近的监控视频,抽丝剥茧,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系团伙作案且反侦察能力较强,给民警的侦查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尽管破案难度大,但是办案民警没有放弃,经过多日连续奋战、追踪研判,终于确定犯罪嫌疑人多次换乘交通工具后逃窜至河南省三门峡市。

  2月10日,办案民警赶赴河南省三门峡市,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将涉案6名违法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经查:2022年1月26日,犯罪嫌疑人闫某(男,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李某(男,河南省三门峡市人)、贺某(男,河南省三门峡市人),违法嫌疑人马某(男,河南省三门峡市人)、任某(男,河南省三门峡市人)、张某(男,河南省三门峡市人)六人结伙来到山西省运城市,提前划分好作案区域、分组作案,流窜运城市区不同地点,沿路拉车门百余辆,发现车内有财物但拉不开车门的即采取砸车窗玻璃的方式进行盗窃,共作案11起,涉案价值10万余元,所得赃款赃物均用于日常挥霍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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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办案民警已追回涉案赃款赃物总价值5万余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停放车辆时一定要锁好车门,最好停放在有人看管或者监控区域内。牢记汽车不是“保险箱”,请不要在车内存放现金、手机、提包等贵重财物,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如遇被盗,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