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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警民接力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古海珠 | 发布时间: 2023-08-11 10:12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柴川)一位热心群众匆匆忙忙地抱着一个纸箱来到新绛县公安局泽掌派出所,称在汽车底下发现了一只酷似老鹰的幼鸟。由于路上车辆较多,担心幼鸟再次受伤,因此立即将其带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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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看民警发现,该幼鸟身体未见外伤,可能是与成鸟走散,长时间未进食,现状较为虚弱。为保证幼鸟能及时得到救助,民警立即与林业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经确认,这只野生动物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的幼鸟。目前,已经将它移交给林业局,待它能够自行生活后,将放它回到自然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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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燕隼(来源网络)

普法时间

  燕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将面临以下惩罚: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