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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主城区开展三轮车和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1-01-07 09:51

  关于在主城区开展三轮车和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针对主城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法行为突出的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主城区开展三轮车和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2021年1月7日起

  二、整治对象

  三轮汽车、电动三轮车、燃油三轮车、非法改拼装的三轮车,快递、外卖、饮用水运送等用途的三轮车,以及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不包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专供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轮椅车。

  三、整治重点

  无牌无证,酒驾醉驾,乱停乱放,违法载人,强行加塞,逆向行驶,驾车接打电话,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通行,非法拼装等交通违法行为。

  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配合整治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秩序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