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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老人无家归 多方调解化心结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2-01-12 10:39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柴川)俗话说:你养我小,我养你老。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是不可推卸的法律义务。在社会老龄化日益严峻的现在,如何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权益显得尤为重要。  

【举案说法】耄耋老人无家归 多方调解化心结

  近日,新绛县人民法院古交法庭审理了一起由检察院支持起诉的赡养纠纷案。这也是新绛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支持起诉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姜某现年已过九旬,老伴去世多年,膝下育有二子二女。最近几年一直在长子家中居住,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两个女儿也经常去看望照顾老人。2021年11月5日,姜某因家庭琐事与长媳发生争吵后被赶出家门,之后两个儿子均不同意让姜某在自己家中居住,姜某只好暂居养老院。为此,村委会进行了多次调解均未果,无奈之下,姜某一纸诉状将两个儿子诉至法院。

  为了帮助姜某化解家庭矛盾,让其安享晚年,享受亲情,新绛县人民法院古交法庭在庭前做了大量耐心细致地调解工作,并联合检察机关、律师以及人民调解员,走村入户,宣传赡养老人法律政策,并对姜某的两个儿子进行劝导、教育,引导双方当事人在心平气和、互相沟通的基础上,敞开心扉,理顺“家务事”。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耐心沟通,终于消除姜某与儿子们之间的对立情绪,儿子们主动愿意承担赡养义务,将姜某接回家中,姜某则通过律师向新绛县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仅用十天时间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敬老、养老、孝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赡养年老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因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提起诉讼的,法院将根据申请对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推脱逃避赡养义务的人必将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