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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用公益诉讼守护汾河“母亲河”!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07-27 10:13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高张彬) 汾河是山西人民的“母亲河”,为了加强对汾河流域的保护,近期,新绛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利用20天时间对汾河新绛段左右岸100余公里堤坝全程实地进行了查看,发现汾河新绛段河道内存在违法采砂、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问题。干警们加班加点顶着烈日,对汾河堤坝内违法采砂现场、倾倒堆放垃圾现场进行了测量、取证。经层报市检察院审批,该院分别向新绛县水利水保局、龙兴镇人民政府、横桥乡人民政府、万安镇人民政府、古交镇人民政府发出6份检察建议书。

  为了推动汾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治理,该院向新绛县人民政府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书。收到建议书后,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新绛县人民政府、新绛县人民检察院治理汾河污染公益诉讼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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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县水利水保局局长卫国庭宣读了《新绛县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绛县河道专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绛县河长办公室关于开展河道采砂、河道水库垃圾围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副检察长张军鹏介绍了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并就该院汾河新绛段的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希望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履职,保护汾河流域生态环境。

  副县长、河长办公室主任贾文伟对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加大治理力度,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相关单位要积极进行整改。三是要建立健全河道专管员巡查制度,杜绝汾河倾倒垃圾现象的再次出现。四是要加强宣传,尤其是汾河河道沿岸乡镇,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参与进来,改善和保护汾河流域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