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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助力英烈纪念设施保护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英 | 发布时间: 2020-08-04 09:37

  运城长安网讯 为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营造“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社会氛围,绛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活动》的要求,对全县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摸排,发现绛县横水镇东山底革命烈士纪念墓地杂草丛生,垃圾遍地,纪念设施损坏严重,严重损毁了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

  绛县横水镇东下吕村的东山底革命烈士纪念墓地,占地1亩多,现葬有7名烈士,有陈德鸿、郝崇锦、赵小牛及四名无名烈士。1945年10月闻喜县农会派烈士陈德鸿、郝崇锦到西山底村开展减租减息工作。1946年夏,蒋介石部胡宗南部队北犯时,他们为了不使粮食落入敌手,组织群众将存放在西山底村的公粮秘密向西南山转移,因叛徒告密,于农历7月17日晚,被敌人抓捕。年仅20岁的陈德鸿及19岁的郝崇锦面对敌人百般酷刑,大义凛然,英勇不屈,惨遭敌人杀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以赵小牛为代表的五名烈士,是在解放东山底村、东外村、东下吕村时光荣牺牲的。绛县人民为纪念烈士将他们安葬于东山底村,县政府于1992年4月将墓地及纪念碑修建完善。由于年久失修,墓地杂草丛生,垃圾遍地,严重损毁了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

  革命烈士纪念墓地作为纪念史实的重要载体,具有缅怀历史和祭奠先烈的重要社会价值,理应妥善管理和保护。绛县横水镇东山底革命纪念设施持续处于缺乏管护的状态,损害了其受公民纪念、瞻仰、悼念的应有价值功能,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绛县人民检察院在摸排线索和收集证据后,迅速启动了检察公益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规定,依法向绛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和横水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横水镇东山底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保护并加强监管,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

  绛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和横水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表示将立即开展受损设施修复工作,加强常态化管理,确保问题不反弹。目前修复和管护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

  下一步,绛县检察院将联合相关单位对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监督修缮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跟踪回访,确保绛县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庄严、肃穆。(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