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司法 >

芮城法院:依法调解化纠纷 优化营商促发展

来源:芮城法院 | 责任编辑:高佳琪 | 发布时间: 2020-09-15 09:50

运城长安网讯 (通讯员 李洁)近日,芮城县人民法院风陵渡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法进行了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经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协议,被告在调解书生效后的约定时间内支付原告的所有货款。

本案的原告系内蒙古瑞茂通能源有限公司(民营企业),被告系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2018年6月以来,原、被告双方存在燃料业务往来,因受外部市场环境影响,被告的生产经营难以维系,资金链濒临断裂,累计共欠原告货款2318142.57元。

因本案涉及标的较大,法庭在收案的同时,便向院长张伟作了详细汇报,在维护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权益的前提下,张伟当即与被告方沟通协调,从优化营商环境到诚信守法经营,从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释法明理,晓以利害,并责成院党组成员张永民进一步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此基础上,承办此案的员额法官又多次与原、被告进行耐心细致、推心置腹的说服教育,使此案在庭前调解阶段就收到了较为满意的效果,最终使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握手言和。

风陵渡法庭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己任,切实为当地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去年以来,共受理涉及大唐电厂、新科能源肥业有限公司、嘉生化工等企业案件20余起,其中90%的案件都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既化解了企业的债务纠纷,又缓解了企业压力,为芮城县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