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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陈案一朝了 你欢笑来我开颜

来源:临猗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高佳琪 | 发布时间: 2021-05-19 16:38

“没有不困难的任务,只有不会气馁的执行法官。”临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姚金狮在执结一起5年陈案时如此说道。

案情回顾 

2013年至2014年某合作社拖欠申请人王某货款19万元,在货款期满后,王某于2016年将合作社诉至临猗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合作社应归还原告王某19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合作社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穷尽多种手段均无法执行到财产,于2017年依法终结该次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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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执行

2021年该案更换了承办人,员额法官姚金狮和实施一团队团队长师治国带领执行干警孙挺、裴红军多次前往合作社,与该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沟通联系,释法说理,敦促其自觉履行,但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拒不履行,案件陷入僵局。但僵局不是结局,执行干警多次强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并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最终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表示愿意多方筹钱,积极履行义务,同时申请人也做出让步,自愿放弃部分货款,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于5月12日主动按约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这起长达5年的历史积案得以执结。

该案的顺利执结既体现了司法权威,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是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将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走深走实的具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