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司法 >

高空坠物车辆受损 巡回审判现场说法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12-01 09:39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卓瑞)2021年11月26日,河津市人民法院新耿人民法庭办案人员来到麟岛党群服务中心,悬挂国徽、张贴横幅,采取巡回审判的形式,公开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案情回顾

2021年7月3日下午,原告史某某发现自己停放在家中楼下的车辆被水泥块砸伤,经民警现场排查是中兴大楼业主家李某某建筑外墙水泥脱落致车损伤,随后原告联系业主李某某与该大楼物业承包人王某某,三方因车辆维修费达不成一致赔偿意见,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新耿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刘青梅通过认真阅卷,考虑到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增多,高空坠物引起的纠纷屡见不鲜,为对群众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方便双方当事人参与诉讼,便于法官现场查看高空坠物来源、车辆停放位置是否合理,明确本案责任主体,故决定到原告居住地所属的麟岛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结束后,刘青梅进行了普法宣传,现场群众认识到了高空坠物的严重性,表示以后会安全停放车辆,同时关注房屋外墙等公共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物业部门,避免类似财产损害案件发生。

新耿人民法庭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切实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新耿人民法庭将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庭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以更大力度推动法官进村进社区常态化,切实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