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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用心办好“小案件” 做好民生“大文章”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古海珠 | 发布时间: 2023-05-10 15:35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李松)近期,芮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轻伤害案件,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此案的妥善办理,既对犯罪嫌疑人起到警示作用,同时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公正,促进良善司法,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2023年3月,犯罪嫌疑人刘某骑电动摩托车与他人驾驶电动三轮车在一个十字交叉路口发生碰撞,后二人因赔偿问题引发冲突,刘某一怒之下挥拳击打被害人,致使被害人轻伤二级。案发后,刘某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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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检察官在全面审查案件后,及时听取被害人意见,讯问犯罪嫌疑人,案件起因系生活中偶发矛盾引起,嫌疑人、被害人并不认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悔罪,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结合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的表现及家庭情况,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从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出发,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此案可以相对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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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芮城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们在充分听取案件情况、适用法律,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后,形成了一致的听证评议意见。此次听证会还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该起案件的办案流程进行监督,确保检察权公正高效运行。目前,该案已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送达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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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虽小,却关乎民生。对于此类因生活矛盾偶发、已经赔偿并取得谅解,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的轻伤害案件,我们在审查后就可以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检察履职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公平正义是否直达人心,不仅需要业务之精,还要心怀“国之大者”,秉持“小案件大民生”理念,努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促进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芮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克杰在办理这起轻伤害案件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