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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峰:提高政治站位 扛起政治责任

来源:运城日报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09-28 08:1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依法办理了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检察环节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如何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日前,市检察院检察长崔峰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必须对黑恶势力来一次彻底的“大扫除”,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真正做到除恶务尽。

  崔峰说,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必须充分认识专项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黑恶势力作为社会“毒瘤”,不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也影响社会繁荣稳定。黑恶势力能够做大成势,必然有其滋生的土壤环境,也离不开“关系网”和“保护伞”的庇佑。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人心向背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检察机关的法律职责,更是党中央交付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前一阶段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以更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更实更细的工作措施、更严更细的督促检查,充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形成全市检察“一体化”“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

  崔峰说,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必须始终保持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声威。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正确领导,主动强化与公安、法院等司法执法部门的联络沟通,加强宣传发动,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职能,严格把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的适用条件,集中优势兵力,依法快捕快诉,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特别是对黑恶势力的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骨干力量,更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要坚持打早、打小,始终绷紧扫黑除恶这根弦,加强检察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认真做好已办案件“回头看”工作,对正在办理的其他案件,也要注意深挖细查其背后有无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或苗头,及时向有关机关移送线索,提出惩治预防黑恶势力苗头或萌芽的意见建议。要始终把扫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一环,把“打伞”“破网”“断血”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的线索移送、结果反馈机制,确保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与扫除“保护伞”同步进行。

  崔峰说,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必须不断增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质量和效果。要把依法办理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加快推进“捕诉合一”进程,严格掌握黑恶势力犯罪标准,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既不降格处理、也不拔高凑数,确保不枉不纵。检察机关要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既要监督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轻罪重判、重罪轻判,又要监督纠正监管违法活动。要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要求,提高提前介入工作质量,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全面收集、提取、固定证据;积极运用庭前会议,认真做好庭审准备工作,确保诉讼顺利进行。要认真总结成功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的经验做法,积极宣传推广,更好地发挥引领震慑作用。要加强对黑恶势力案件发案原因、特点的深度调研分析,提出加强综合治理的意见建议。要以检察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为契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新精神、新风貌,全力投入专项斗争。

  崔峰表示,检察机关将以此次接受中央督导为新的起点,发扬成绩、正视不足,深刻剖析原因,层层压实责任,全心全力、上下协同,以新担当、新作为、新业绩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记者 张君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