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系列解读(七)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邱宝萍 | 发布时间: 2021-07-28 15:12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主线

——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如何保障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聚焦“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如何保障”这些引领性、全局性、关键性问题,将领导主体具体化、职责任务清单化、工作运行机制化、保障措施制度化。抓住这“四大问题”,就抓住了《条例》的主线。

  谁来领导,解决的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主体问题。

  《条例》明确了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职责。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决定和管理政法工作大政方针、重大举措、重大事项。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领导本地区政法工作,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研究解决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委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作用,全面履行“十项职责任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本单位政法工作,履行好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抓落实的职责。

  领导什么,解决的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内容问题。

  《条例》主要从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三个方面作出规定。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领导。

  二是加强党的思想领导。

  三是加强党的组织领导。

  怎么领导,解决的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方式问题。

  《条例》规定了请示、报告、决策、执行等基本制度,构建了涵盖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的党领导政法工作运行体系。

  如何保障,解决的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支撑条件问题。

  《条例》规定了监督和责任制度,从监督制约、督促检查、考评考核、督导整改、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构建了党领导政法工作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