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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化”托起这片蓝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07-12 16:20

  ——稷山县夯实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纪实

  近年来,稷山县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基本县情,依托信息技术,强力推进“综治中心标准化、法治宣传规范化、警民联系经常化、治安防范立体化、网格管理精细化”的“五化”工作理念,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了辖区的和谐与稳定。2013年、2014年和2016年三次获得省级平安县称号,2017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省排名16位,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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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根基,综治中心标准化

  稷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先后召开一系列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制定了《稷山县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及工作流程,明确任务时限,重点突破,示范引领,梯次推进。

他们严格按照两个国家标准,从办公选址、规划设计、资金落实等各个方面全面推进,高标准完成县、乡两级中心和105个村(社区)(占全县总数的51.7%)中心建设。县、乡中心统一设置了综治信息中心、群众接待室、矛盾化解室、监控研判室、心理咨询室,完善各种图表卡册12种;村(社区)中心统一设置了治安联防室、综治信息平台、群众接待室、矛盾化解室、心理服务室等。由此,在全县形成了三级中心上下对应、衔接有序、运行规范、配套联动,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平台指挥、一个流程处置、一个机制考核反馈的一体化运行体系。

同时,该县整合资源,多部门联动,构筑事项处置实战平台。县、乡、村三级综治办、三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人员全部入驻综治中心,整合人力资源及基础设施资源,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强化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协调法院、公安、人社、国土、信访等14个单位,在综治信息平台建立电子账户,与县综治中心实时联通,方便随时指挥调度,使群众反映事项可实现受理、处置、督办、反馈“一站式”服务。

  源头防,法治宣传规范化

  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坚持“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建立“职能整合、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强力推进”的“大法治”格局,该县以此办法,在全域内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立体宣传,内容丰富。固定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全县200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均达到不少于10条(块)宣传标语(版面)的标准,法治宣传标语、板面、电子屏随处可见,创建68条法治一条街,法治宣传主题广场29个。利用县政法各单位共有的公众微信、微博等,围绕各自的核心业务,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县司法局制作的《说事评理》在稷山电视普法专栏播出短剧12期,总计74期;县检察院、国税局、林业局、交警队等单位分别拍摄了专题法治宣传短片,在电视台和“和谐稷山”、“稷山在线”等公众微信平台进行播放和宣传,收到良好效果。扩大广告宣传,全县600余处广场和机关单位及沿街门店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内容,县城灯箱广告、主街道隔离带广告栏均能见到法治宣传标语。开展阳光司法,采用公开调解、法庭走进田间地头等方式,推动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落实,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氛围。

  寓教于乐,成效显著。县老年大学、稷王合唱团等民间文艺团体编排普法节目下乡演出14场;七个乡镇18个文艺宣传队常年活跃在农村红白事及年节期间;行政执法单位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四下乡”、“3·15”、清河镇桃花节、“国家安全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5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2万余人次,全面提高了基层群众的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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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走在调解一线的全国模范调解员权小黑(右)

  

靠群众,警民联系经常化

  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为了弥补警力不足,补足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短板,该县持续深化“一村一警”、“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逐步实现农村治安秩序持续良好的局面。

  “一村一警”工作与派出所社区警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依托综治中心建立工作阵地,指导协调网格长、治保主任、民调员等基层综治力量,共同完成普法宣传教育、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反馈、突发事件处置、重点人员管控、便民事项办理等职责。完善了一周一访、一月一结、一季一考核、一年一测评的管理制度,明确两名局领导包一个乡镇,全县200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了一村一警,民警覆盖率达到100%;统一工作表格、统一警务工作日志、统一“一村一警”告知牌、统一印刷张贴了防盗防抢防骗等八种宣传挂图;完善“一村一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在今年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成功打掉3个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破案130余起,查扣涉案物品工具20余件,缴获作案车辆1辆,查封房产4套,冻结涉案资金30万元。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反响良好,受到基层干部群众交口称赞。一是改变了观念,过去群众有了矛盾纠纷首先找政府,现在首先是找顾问、找法律。二是方便了群众,法律工作者和村民委员会通过聘用协议建立了密切联系,由过去的等案子变成了上门找案子,一村一法律顾问成了村民家门口的“法律110”。截止目前,该县已经在全县200个行政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完成率达100%,实现了全面覆盖。

  筑防线,治安防范立体化

  该县将“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结合,全力构建立体化、现代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推行“1+2”模式,健全人防网络。“1+2”模式即一个调解中心、两项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驻所值班制度),安排全乡各村治保主任到派出所每月轮流值班1天,全乡各村每逢重大时节,或有重大事项,全乡治保主任集体值守巡察。目前,全县已建立巡逻队的村(居委会)102个,巡逻队员2507人,其中兼职754人。构建互联网+多元调解模式,筑牢了维稳第一道防线。

  以“县、乡、村、组四级网络”为基础,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建立调解专家库,规范“五调”对接流程,成立对接工作室,利用综治信息平台,实现快速分流、无缝对接和远程调解指导。目前,在综治信息平台已录入人民调解组织207个,人民调解员1029名、行政调解组织8个,行政调解员66名,行业调解组织13个,调解员97名,司法组织调解2个,司法调解员24名,树立个人品牌调解室5个。2018年上半年,全县共受理矛盾纠纷1172起,成功化解972起,调解成功率为82.9%,未发生一起进京非访案和群体性事件。

  全力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构筑心理防线。该县利用现有心理服务资源,以三级综治中心为依托,建立三级心理服务室,推行“一村一心理咨询师”,明确源头预防、精准服务、特殊关爱、回归社会四个基本职能,建立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心理服务志愿者和网格长、民调员等队伍,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提高群众的心理应对能力,完善社会心理服务格局。县精神病医院、县人民医院心理咨询门诊和县心理卫生协会充分发挥心理咨询作用,并为该县及周边患者提供心理方面的援助服务。截止目前,共接受个体咨询达3200人次,已有544人求助心理热线,回访3160人次,为1500多人解除心理障碍和痛苦。

  “雪亮工程”进一步覆盖。全县累计安装视频监控1.4万余路,实现了城乡关键节点、人员密集区域和复杂场所主要出入口、重点行业等全域覆盖。县综治中心已接入视频监控579路。视频会议系统已建成县综治中心与2个镇、2个村和3个单位成员的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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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长小微交通事故调解现场


  民称赞,网格管理精细化

  按照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标准和市综治办划小单元要求,该县本着全域、全员、全程的理念加强网格整合,构建全科网格,精细服务群众。目前,已将党建、交通协管员、民政助理员、安监员、消防员、计生员等基层信息员队伍进行整合。整合后的网格长由352增长为网格员527人,还聘请一批乡镇干部、机关联络员担任网格指导员,居民组长、楼道长、志愿者为主体的网格员,每季度根据网格长走访发现问题、解决事项等指标考核,倒逼服务真正沉到一线。

  县综治信息平台运行以来,全县网格长(员)共上报信息10743件,已办结7161件,其中平安建设类6396件。

  前不久的一天傍晚,在运稷公路与县城稷峰街交叉十字路口发生一起刮擦的轻微交通事故。网格长、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出租车司机王国杰正好途径事故现场,立即展开现场调节与劝导,维护现场交通秩序。通过耐心说服和与对方多次沟通,最终快速达成和解协议,道路恢复畅通。此起小微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置,既化解了双方矛盾,也节省了交警部门的司法资源,在场的群众无不拍手称赞。

  这也是稷山县农村交通道路安全工作纳入网络化管理首个亮点事例。

  记者 古红军 杨占龙 通讯员 王梅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