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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 开展第四次党史专题学习

来源:运城检察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1-04-22 09:28

  4月19日下午,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峰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学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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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原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简史》第五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第六章: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和曲折发展,学习了《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会议还结合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学习了《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方案》《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施意见》和“三个规定”相关文件。

  会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魏亮梅,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廉新纪,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李小海,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黄雷平,第一检察部主任王俊燕,政治部干部科科长赵立明6名同志围绕学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依次进行了交流发言。

  崔峰指出,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这一时期,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并在此基础上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艰辛探索。回顾总结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奋斗历程,对于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成与发展,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具有重要意义。

  崔峰强调,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是今年两项重大政治任务,不论什么时候都必须始终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每一项具体的动作扎扎实实的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要进一步认清学习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学习不到位,就不能很好的理解和把握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学习内容就不能入心入脑,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就不能有效的推进,所以,学习的意义怎么强调都不为过,要时刻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贯穿两项活动全过程。全体干警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两项活动规定的各类学习内容,深刻领会重大意义,不断提升思想认识,持续打牢思想基础。

二是要把学习的重点放在学以致用上,用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的成效检验学习的效果。学党史的目的是为了增信、明理、崇德、力行,是为了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教育整顿的目的是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要时刻用两项活动的目标来检验学习的成效。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始终,各部门、各支部、每名干警都要立足本职,详细列出为群众办实事的清单,以检察履职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良好风貌。在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要敢于自我革命,从思想深处开展自查,主动查找问题,实事求是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每名干警都要来一次思想的深度洗涤、净化、提升,更好履行司法为民的职责使命。

三是要责任到人,确保学习落到实处。每项学习内容要有安排、有组织、有落实、有检查、有讲评,形成闭合回路,确保学习内容进入每名干警的思想。各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要担负起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组织好所属人员有效完成好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中明确的学习内容,对每名干警的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情况每周进行检查讲评,提出要求。两项活动领导小组要针对阶段性学习任务,及时下发具体安排,确定组织形式和明确学习要求,同时要对各支部、各部门学习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看学习任务落实没有、组织是否严密、人员是否做到全覆盖,确保学习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