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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全国通报表扬!运城中院这个集体获“最高”肯定

来源: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4-11-18 09:37

十年奋进,守护绿水青山

  十年来,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用心用力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 49 个集体和 99 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1个集体榜上有名。

成绩突出的集体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惩治+修复”多元保护

守牢汾河入黄最后一道生态司法防线

  汾河是黄河的第二大支流,汾河经运城汇入黄河。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构建“全要素、全方位、全维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模式,提升环境保护法治化、专业化、多样化和系统化水平。

  全要素拓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系统保护,设立荣河环境资源法庭、黄河·汾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蒲津渡文化遗址保护基地、国家湿地公园巡回法庭、板枣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基地、零碳村司法保护基地等,形成覆盖河流、湿地、湖泊、森林、文物和文化的一体化司法保护矩阵。

  全方位丰富生态环境修复模式。在13个基层法院设置环资审判专门团队,实现环资审判机构全覆盖。同时,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构建多种生态修复模式:“补种复绿”林木修复模式、“增殖放流”河湖修复模式、“复垦还耕”农用地修复模式、“技改抵扣”污染防治模式、“砂土回填”矿山修复模式、“动物救助”珍稀动物保护模式,临猗、垣曲、新绛等法院涌现出很多生动的司法实践。

  全维度聚合生态环境保护力量。沿黄八县市法院会签《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召开现场推进会,发布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起晋陕豫三省四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黄河金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与晋城、临汾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历山、古堆泉司法协作协议,与公安、检察、黄河河务、规划和自然资源、水务、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等单位建立协作配合、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通讯员:靳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