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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商联”,共筑法护营商新篇章

来源: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5-06-17 10:2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6月14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运城市工商联举行“法护营商,共促发展”共同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助力“一城两区三门户”建设,服务运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运城市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张东婷,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樊利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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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近两年涉民营企业案件纠纷情况,调解员、企业家代表围绕涉企法律问题、涉企纠纷化解分享交流工作经验。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工商联共同签署了《关于开展涉企民商事纠纷化解工作的合作备忘录》,还向“涉民营企业纠纷化解”专家颁发了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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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备忘录》签署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工商联将建立起联席会议、先行调解、履约保障、资源整合、培训交流、风险预警、信息反馈七大协作机制,搭建起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化平台,以法治“硬举措”优化营商“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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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樊利明就人民法院进一步服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化解好处理好涉企矛盾纠纷、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出五点意见:一要不断提升法院审判工作政治站位。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二要当好维护企业权益的“压舱石”。严肃认真纠治涉企审判执行中的突出问题,以打造高质量司法环境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三要做好困境企业发展的“助推器”。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救治功能,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排忧解难。四要搭好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暖心桥”。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五要以求极致的精神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以“如我在诉”意识把实质解纷的工作做深做实做细,持续提升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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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东婷在讲话中,就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更好地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加强沟通协作,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在先行调解、诉讼服务、执行联动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二要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企业依法维权,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三要加强调研反馈,靶向解决发展难题。认真听取企业的诉求和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措施,切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运城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建波主持活动。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军,盐湖、河津、闻喜法院院长,部分企业、调解员代表参加活动。

  通讯员:靳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