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督导组来运城督导工作
来源:运城检察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5-07-28 10:49

7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周惠永到运城市检察机关就全国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经验交流座谈会精神及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督导组一行5人先后深入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还实地查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彦丽、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晋民、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雷平及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相关人员参加了督导。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周惠永
督导组一行听取了运城市检察机关关于烟台会议精神的落实、刑事指导组运行情况、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刑事挂案”“两执”专项等重点工作开展的情况,及运城市院以社会危险性审查评估为核心的规范逮捕裁量权行使的工作体系汇报,观看了社会危险性审查评估辅助平台、认罪认罚大数据分析平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大数据分析平台的演示,并就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及平台建设提出了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在永济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周惠永一行亲自登陆了公安机关警综平台、检察机关2.0业务应用系统,翻阅了工作台账,仔细审查了市院两项监督的检察卷宗,并认真询问了公安、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监督与协作配合方面的相关问题。
督导组指出,要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的作用,在坚持捕诉一体办案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建设,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引导检察人员回归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
督导组强调,要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理念,持续深化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监督能力,要重点抓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监督和规范侦查环节刑事“挂案”清理专项工作、信息化智能化赋能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培养优秀诉讼监督队伍,推动刑事诉讼监督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运城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深刻认识每一个高质效案件既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要以“自提一级”的站位抓好谋划,以“自降一级”的姿态抓好落实,持续推动全市刑事诉讼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为推动法律监督体系现代化建设贡献运城力量!
通讯员:马晓哲